事项名称: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申请条件:
(一)流动就业人员转往异地
需提供材料:新参保地经办机构邮寄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二)流动就业人员由异地转入
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后,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办须同时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2、《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由原参保地经办机构提供给流动就业人员)。
(三)办理时间:自收到函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