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社发〔2022〕131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博士后创新人才集聚工程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19〕19号文件)及《关于开展大连市博士后创新人才集聚工程2021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2〕40号)要求,经申报、受理、审核、信用查询、审计、公示等程序,确定全市28个博士后设站单位的424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符合资助条件,资助2662.522596万元。其中,中山区1个设站单位的18名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享资助185.662796万元;西岗区2个设站单位的2名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享资助19万元;沙河口区5个设站单位的208名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享资助1260万元;甘井子区3个设站单位的3名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享资助17万元;高新园区6个设站单位的157名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享资助953.6598万元;旅顺口区1个设站单位的6名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享资助36万元;金普新区9个设站单位的27名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享资助156万元;瓦房店市1个设站单位的3名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享资助35.2万元。
市财政局将根据项目资助资金分配方案,对获得资助设站单位所在区市县(先导区)给予全额补助。请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高新园区、金普新区、瓦房店市人社局做好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系,按规定将资助资金拨至本地区设站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并将拨付情况及时反馈市人社局。各地区人社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指导设站单位用足用好各项支持政策,集聚更多博士后创新人才。
联系人:刘宇红、张宇新;
联系电话:0411—88139097、84618786。
附件:2021年度大连市博士后创新人才集聚工程科研项目和生活补贴资助名单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
附件:2021年度大连市博士后创新人才集聚工程科研项目和生活补贴资助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