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大连市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管理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范围是公有经济企业,包括国有股份参股企业,不包括中央驻辽公有经济企业。统计报表的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统计报表

统计报表范围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制度中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报表部分(只填表PM1-PM9)。统计相关资料下载网址为:https://www.mohrss.gov.cn/tjdc/tjbbzd/

三、工作要求

(一)报送材料。各地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在填报后,应进行合理性和逻辑性审查。核验无误后提交电子数据刻录光盘(rdt和excel格式文档各一份)、相应数据的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较大数据变动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按时报送市人社局。

(二)报送时间。本次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

(三)报送要求。

1. 请在系统中勾选“是否带下级数据”复选框,并在“单位级数”中选择“带下1级单位数据”,进行数据上报。

2.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填报,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统计汇总工作,坚决杜绝瞒报漏报现象发生。在填报数据时,要认真参照上年度统计情况,结合实际进行填报,避免出现较大数据误差。如与去年数据相差较大,请做好说明。

联 系 人:王雨晴;

联系电话:39997637;

邮寄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北楼605室。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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